一、主办单位
上海体育学院训练竞赛处
二、承办单位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三、协办单位
足球教学团队、运训女足专项班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23日(暂定)
地点:上海体育学院东、西足球场
五、竞赛项目
男子五人制足球
六、竞赛分组与参赛单位
各参赛队以学院为单位组队,体育教育训练学院最多限报7支队伍(含研究生);
其他学院的最多可组织2支队伍;
各学院的本科生与研究生不可混合组队。
七、参赛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遵守学院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
2)每名学生只能报名1支队伍,不得跨组、跨学院参赛。
3)留学生、港、澳、台地区的学生、运动训练专业足球专项的本科生、本科阶段为运动训练足球专项的或高水平足球招生的研究生(硕士、博士)、已获国家足球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学生不允许参加五人制足球锦标赛,违反者取消参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具体赛程安排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另行通知。
(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的方法,决出各小组名次,分别取小组前两名进行8强淘汰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比赛的方法(淘汰赛阶段均取用交叉淘汰赛形式),直至决出最终名次。小组赛阶段,规定时间内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淘汰赛阶段,规定时间内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规定比赛时间内平局,不进行加时赛,按“3+1”罚球点球办法决出胜负。
(三)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队。
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作废(与其比赛发生的纪律处罚依然有效)。
小组赛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积分相等的球队依次按: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红牌数量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黄牌数量少者,名次列前;
(8)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淘汰赛比赛后若为平局,则直接以点球决出胜负,点球采用3+1形式。
九、竞赛规则
(一)比赛中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4号球,比赛全场比赛时间为40 分钟(毛时),分为上下半场各 20 分钟;球队可在每个半场要求一次 1 分钟的暂停,队员此间不得换人;上下半场之间休息时间不得超过 10分钟。
(三)各参赛队应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超过比赛时间5分钟未到者以弃权论(遇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判对方以3:0获胜。
(四)比赛开始前15钟各队需将5名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交至裁判员处。如果在开赛前出现队员因各种原因无法上场,可以更换,但必须通知裁判员,不在替补名单之内的队员不能上场。
(五)队员上场比赛一律不得穿着FG/SG钉等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足球鞋。必须佩戴护腿板,违者不能上场比赛。场上队员需着统一服装,守门员服装颜色应明显区别于其他队员。号码固定,场上队长需佩戴与服装颜色明显区分的队长袖标。
(六)根据比赛日程安排到指定比赛场地参加比赛,参赛者需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带照片)有效证件,未能出示有效证件者按弃权处理。所有比赛必须凭证参赛。
(七)比赛规定: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 人,其中一人必须为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 3 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少于 3 人(包括守门员),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联赛组委会裁定;列入替补名单的队员不得超过 7 人,比赛时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比赛中使用的替换次数不受限制,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本方换人区域内先出后进比赛场地;
(八)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比赛终止,并判定该队负。判为对方以3:0获胜。若比赛终止时比分超过3:0时则以当时比分计算。
(九)比赛中出现不服裁判判罚等情况而采取罢赛等极端行为者,(罢赛以5分钟为准)均以弃权论。判对方以3:0获胜,若比赛终止时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比分计算。
(十)参赛队员无论在比赛中,比赛后,场内场外有殴打、辱骂对方队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等,组委会根据有关条款加重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上报有关部门按校纪校规处理。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1.用语言挑衅或用其他方式挑起事端,激化矛盾,引起打人或打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群体群殴的主要成员以及蓄意蛊惑他人、扩大事态或持械斗殴造成伤害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具体细则参照《上海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十一)参赛队员必须符合本规定规程。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反纪律的现象,经组委会裁定后,可取消该队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该队与其他队伍的已赛成绩全部取消。
(十二)在本届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累积出示黄牌2 次或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直接出示红牌的(若赛事组委会未追加处罚),将自然停赛一场;在一场比赛中,因 2 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不作累计;在一场比赛中,得到 1 张黄牌后又被裁判员直接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
(十三)除雷暴等恶劣极端天气,比赛正常进行。
(十四)因不可抗拒原因取消比赛,则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参赛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3日
(二)报名办法:
电子表格:请于11月13日晚上20:00点之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1373232711@qq.com
纸质表格:经领队教师签字、二级学院盖章后送至学生宿舍区11号楼下报名袋中。
联系人:王霞手机:17521200215(同微信)
盛敏手机:18016286960(同微信)
(三)报名表下载: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四)参赛意外风险知晓承诺书下载:
(五)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报名时均以该队所在二级学院为参赛队名称,包括运动员15人、领队(必须是所在学院副书记或督导员)、教练员、队医等3名球队官员,上场名单15人此份名单比赛期间不得更改,其中队员最低报名人数不得少于5人。(运动员必须是各学院在籍在校学生)
(2)报名表需要附带所有队员的一寸证件照。
(3)各项目一旦报名,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5)领队会议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6)分组形式:各队队长或代表进行抽签,具体抽签方案视报名队伍数量而定。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取前三名。
(二)比赛获得名次者,同时参赛项目(小项)达到8队(人)以上,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上海体育学院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要求的,可申请国家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三)比赛纪律参照《上海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上海体育学院有关学生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1)建议参赛人员自行购买运动意外险。
2)上交《参赛意外风险知晓承诺书》。
十三、其他
(一)赛事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比赛时间、地点。
(二)比赛当中若有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追究其责任。
(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训练竞赛处
2021年11月8日